孙鼎臣
(1819-1859)
清石鼓书院山长。
清善化县(今长沙县)人。字子馀,号芝房。生于嘉庆二十四年(1819)。17岁举乡试,选内阁中书。道光二十五年(1845)中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编修。二十九年充贵州乡试考官。咸丰二年(1852)擢翰林院侍读,充日讲起居注官。
其时,太平军自广西出湖南,声势大张。孙鼎臣疏陈办团练,筹兵饷。后又主张行保甲,以佐团练,“保甲成而乡兵由此出”抗太平军。时清廷将前两广总督琦善从黑龙江戍所开释,并署河南巡抚,派往楚豫交界地方布防,他力言其人不宜复用。此后,清廷又释放前督师大臣赛尚阿及徐广缙出狱,令赴军前自效,他复劾二人失律,罪大不诛且用之,无以申军法。疏上均不报。不久,以言事均不用,知难有为,请假回湘,在籍奉母读书,致力学术。曾主讲石鼓书院。阅古今论盐漕钱币河渠兵制等书,撰成《番塘鱼论》、《河防纪略》。其刍论25篇,追溯治乱之源,深咎汉学家以私意分别门户,多有痛切之言。又工诗古文,时有忧国之辞。所写诗文,后辑成《苍莨集》一书。咸丰九年(1859)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