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大宁(生卒年不详),字彦贞。西安街道范洲村人。明万历十三年(1585年)与其弟谭邦杰同时中举人,任广西太平府主管狱讼刑罚的官。当时,广西上思、宁明等地的土司、酋长陆某非常蛮横,到这里来担任此官的人大都接受他的贿赂。谭大宁来到,陆某偷偷地送重金给谭大宁,遭谭大宁严肃拒绝。谭大宁查访他的不法行为,禀告知府和省两级主管机关,把他逮捕处死,上思、宁明等地百姓才得以安宁。为了抚恤-在外的百姓,他发动大家开田数十万亩。不久,他被任命为南京刑部的高级官员,负责判决案件,纠正和平反不少冤案,后转任贵州黎平府知府,还没到任便去世,贫困得没法殡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