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祥生(1909~1975) 曾用名祥僧,商州人。民国9年(1920)前于本地小学读书,后参加国民军。先后任国民革命军七旅三团见习官,商县国民兵团团总,区大队长,陕鄂边区游击队营长,陕西保安独立大队中队长,中安五团大队长,西荆公路警备司令部参谋,黑龙口镇长等职。
在内战时期,王任军职多起,政治活动多不参加,态度中立。抗日战争时期,王虽有一定的武装势力,任职也多,但因地方势力争权夺利,尔虞我诈,曾对国民党统治表示不满。解放战争时期,受到革命思想的影响,开始对中国共产党有了认识,并在商县党组织的教育争取下,有了较大进步,秘密为中共地下党组织做了不少工作。1947年2月,豫鄂陕边区建立的一、二、三、四分区全部被国民党军占领,革命处于低潮时期。此时,经中共地下党组织和王祥生联系,将地委书记王力匿藏其家。不料此事被国民党商县县长闻知,找其谈话,动员交人。王祥生镇定自若,佯装不知,拖延应付。他先悄悄送走王力,再上县找见县长,大骂“你一天×他0没事专给我脏摊子哩,你恐怕一天(整天)是给共产党做事哩!”骂毕扬长而去。民国37年(1948),王祥生任黑龙口镇长,因与游击队一分区十五支队政委谢华合谋处死多次伏击游击队的大匪霸周兴文部下一连长而被捕,在被押送渭南途中逃跑。同年11月,在中共商县地下党员李世华引导下,投奔解放区,参加了革命。
新中国建立后,王祥生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改革及各项民主改革政策,为人民积极工作。曾任商洛专署建设科副科长和商县副县长之职。1965年在向党“交心”运动中,对党的领导和干部工作作风等方面提过一些意见和建议,后被错划为“ ”并撤销职务。“文革”中,以“-”罪被判处15年徒刑。1975年因病辞世。1979年,商县人民法院为王祥生平反,宣告无罪。中共商县县委为其恢复了政治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