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耀枢(1913—1992年),都城镇人。大学文化,民国27年(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民国34年(1945年)任郁南县民众武力指挥部金库主任。民国35年(1946年)遵照党组织的指示,打入国民党郁南县的党政机关,任都城镇镇长,国民党第四区分部书记等职。建立都城自卫班,派中共党员任正、副队长,掌控武装。并与时任水警大队队长莫汉及其他社会名流合伙开办胜利酒家,从而了解掌握各方面情况,开展地下工作和-工作。参与民国37年(1948年)郁南“四·一八”武装起义的组织和指挥。先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粤中纵队第四支队第十一团副政委、粤中纵队司令部副官处处长。新中国成立后,历任郁南县委委员、郁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高要专署林业处处长、江门专署林业局局长、肇庆专署林业局局长等职。1992年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