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有进(1805~1883年),岐山月浦乡人。18岁只身赴新加坡谋生,25岁已成为船舶业的代理人。不数年,已是星洲种植胡椒、甘蜜之首创人。1851年以后,凡有关华侨案件,他常被当地法庭聘为陪审员。1863年12月11日,他作为华人唯一代表,参加新加坡各籍侨领讨论殖民地转归英皇直辖问题。翌年,被政府任命为高级陪审员。1872年加任名誉推事,助理司法行政。当时该地流行有“陈天蔡地佘皇帝”的谚语。1883年9月在新加坡逝世。他著有《新加坡华侨社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