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亮基
(1807-1860)
清总督。
清江苏铜山县(今徐州市)人。字采臣,号石卿。嘉庆十二年(1807)生。道光十四年(1834)中举人,入资为内阁中书。因在河南省治河有功,擢侍读。道光二十六年(1846)出为云南临安知府,复调署永昌府。总督林则徐知其才能,密荐可以大用,二十九年超擢云南按察使。三十年迁布政使,旋升巡抚。道光三十年十二月(1851年1月)兼署云贵总督。咸丰二年(1852)调任湖南巡抚。赴任途中闻太平军围攻长沙,他拟驻守常德;而清延命进驻省城,随即赶赴长沙,梯城而入。接受胡林翼引荐,延聘左宗棠入幕,襄理城守事宜。当太平军在魁星楼旧道斜穿一洞,并炸裂南城8丈多宽,前往抢城时,他督清军堵住,城未被攻破。长沙解围后,采纳左宗棠谋略,命江忠源回军浏阳,镇压征义堂起义。同时加紧办团练,初步提出改革练勇营制方案。
次年,张亮基署湖广总督,镇压通城、崇阳、嘉鱼、广济等地人民-。并在黄安(今红安)、麻城夹击由罗山入境太平军,败于田家镇,因降四级留任。复调任山东巡抚。咸丰四年(1854)春援临清,旋因钦差大臣胜保初劾其取巧冒功被革职,遣戍军台,次年释回。六年八月,奉命往安徽随办军务。七年赴云南帮办镇压回民起义等事。次年授云南巡抚,复升云贵总督。十一年底起,派兵在昭通、东川等地与石达开所部太平军作战。同治元年十一月底(1863年1月),改以总督衔署贵州巡抚兼署提督,赴贵州镇压苗民、号军和斋教起义。四年以部将骄横,劫掠殃民被劾。他曾具疏自陈,并劾严树森,于是被革职。十年卒。谥惠肃。有《张惠肃公奏议》、《张大司马奏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