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钦(1933—1994),男,湖北宜都县人,中共党员。1949年1月参加革命,在湖北省军区石首县大队和荆州军分区教导大队任排长;1952年1月转业后在河源县参加土地改革任组长、副队长;1952年12月起任河源县第八区、第九区公安特派员;1955年2月起在河源县人事科和县委组织部工作,先后任科长、副部长;1962年6月起任河源县监委书记;1968年8月起到工厂、农村基层工作;1972年9月起任河源县革委会保卫组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副主任兼县人民法院院长;1975年4月起任中共河源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县纪委第一副书记、县政法委书记;1987年5月起当选河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8年11月起任源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993年3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