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秀英(1919-1942),女,宁阳县东庄人。著名烈士。
陈秀英9岁进宁阳县立第二小学学习。 17岁嫁给本村一许姓富农子弟。1938年11月在泰宁边区自治会参加抗日救亡活动和妇女解放运动,1940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到鲁南党校学习。同年12月,调费北县卞桥区做妇女工作,带领妇女学政治、学文化,开展募捐慰劳,优待抗属等活动。
1941年10月,陈秀英调到费北县固城区工作。日军"大扫荡"时,她夜以继日地动员群众埋粮食和物资,坚壁清野。组织乡亲们挖短程地道,建立哨点、情报网、传递线等,武装起来反"扫荡"。11月16日,因叛徒王善宝出卖,被大土匪头子、日本皇协军司令、国民党新编三十六师师长刘黑七(刘桂棠)部逮捕。伪营长尹殿堂软硬兼施,迫她投降,关进特务营。特务营长孙宝灿。一面严刑拷打,一面逼她嫁给伪自卫团团总孙安祥。陈秀英严辞拒绝,敌人用烧红的铁水铲烙她的前胸、后背和四肢。陈秀英醒后, 遍体鳞伤,-以示 。房东劝她:"你先答应下来,以后想法再跑,免得受这么大苦。"她说:"我是共产党员,是中国人,抗击日本侵略者有何罪。如果答应这帮坏蛋, 不但要遭人唾骂,而且对不起共产党,对不起家人"。关押期间,她不忘斗争,凡能触到的地方,她就用石灰写下"打倒反动派,打倒刘黑七"等口号。
刘黑七耍尽各种手段, 陈秀英仍宁死不屈, 命令特务连长李占元就地枪杀她。1942年3月24日, 李占元押着陈秀英来到北锅泉村西北角岭事先挖好的土坑旁,陈秀英昂首挺胸,大骂顽匪,敌营长气得团团转,面对钢铁战士,无伎可施,众匪把她推进坑里,陈秀英从容就义,年仅23岁。
陈秀英被害这天,在就义周围干活的人们目睹她大义凛然的革命气节,无不感动。在场的许多匪兵也深感内疚,有的开小差,有的反正参加共产党的军队。中共费北县委编印陈秀英事迹宣传册,《沂蒙导报》发表社论,号召广大军民向陈秀英学习。
1988年,《大众日报》以《巾帼丹心照汗青》为题,报道陈秀英烈士的感人事迹。编者按说: "46年前,一位年仅23岁的'女八路'英勇就义于刘桂棠匪部的屠刀之下,由于当时刘匪的严密统治,这位女英雄连她的真实性名都没留下。然而,历史是公正的,人民对于自己的英雄是不会忘怀的。在纪念陈秀英烈士英勇就义46周年的日子里,本报发表烈士战友陈华鲁同志经过几年时间的奔波调查撰写的这篇通讯,以慰先烈之灵,更为昭示无数后来之人,学习英雄精神,为振兴中华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