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宇 (1913—1985)又名高思月。梁山县寿张集张集村人。193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任鲁西自卫团教导大队中队长。1939年调任中共东平县委书记。1940年被中共山东分局派往泰西地区纠正“肃托”中的冤假错案。后任中共鲁西区党委敌工部副部长,鲁西行署-长。解放战争时期,任华东军政大学五大队政委。新中国建立后,任山东省海防局副局长、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济南市政协常委、山东省政协常委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