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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


[公元1923年-1968年]

   海默(1923—1968)原名张泽藩、张凡,笔名海默。黄县(今龙口市)江格庄人。当代电影剧作家、小说家。出生于贫民家庭,11岁丧母,随父去北京,先后在五斗斋小学、北师大附属平民小学、北京育英中学等校学习,接受过抗日爱国思想教育。1935年“一二·九”运动爆发,他积极参加-。1942年毕业于华北联合大学文艺学院。1944年入延安鲁艺学习。曾任冀中火线剧团演员,教导二旅政治宣传科干事,鲁艺文工团团员。这期间,他和洛丁发表了处女作——《粮食》(剧本),开始了他的创作生涯。1945年10月,他被调到冀察热辽文工团创作室。在解放战争期间,参加了武装斗争,利用夜间写作。他和安波创作的歌剧《兵》受到部队嘉奖,立了甲等功。自己创作了歌剧《十五的月亮》。1950年转入中南文工团工作,次年赴朝慰问。195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年到北京电影制片厂任编剧。海默一生勤奋创作,不计个人名利。建国后,为采集创作素材,几乎走遍全国。他才思敏捷,作品多,被人们誉为“多产和快产的作家”。自1948年以来到60年代初,他先后创作出版了话剧《矿山的主人》《火》,独幕剧《弃暗投明》,多幕剧《故乡》,歌剧《秋收歌舞》《米》,中篇小说《突破临津江》,创作改编电影剧本《草原上的人们》《母亲》《红旗谱》《洞箫横吹》《春城无处不飞花》《早霞》《深山里的菊花》《粮食》《春风吹到诺敏河》《染血的哈达》等多类别颇有影响的文艺作品。著名评论家冯牧称他是“具有炽烈的革命热情、旺盛的创作潜力、敏捷的艺术才思”的作家。“文革” 中,于1968年6月14日被残酷破孩致死。1978年,北京电影制片厂为他平反昭雪。

海姓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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