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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曦晨


[公元1912年-1939年]

李曦晨 (1912—1939) 原名李世光,字梅秋。临淄县敬信乡(今淄博市临淄区齐陵镇) 齐家终村人。革命烈士。1927年考入临淄县立中学,当选为学生会常务委员。1930年考入山东省立第四师范,在进步教师马同贵 (马千里) 的影响下,参加“左翼作家联盟”。

1931年5月1日,在中共地下党的指导下,组织第四师范、省立十中、师范讲习所等校学生-,开展停止内战,团结抗日的宣传活动。是年参加中国共产党,任中共益都县委青年部部长、四师支部书记。1932年,中共益都县委遭破坏,他担任益都县党团联合委员会书记,整顿十中党支部,建立北官营党支部,并创办秘密刊物《赤锋报》宣传马列主义。

1933年3月3日,因叛徒告密,在益都县城新华客栈被捕。在国民党第三陆军军事法庭上,他没有暴露身份,始终以“抗日爱国无罪”答辩,法庭无更多实证,强判他五年徒刑结案。1934年5月,被转押入山东第五监狱。在狱中,他领导难友,要求改善伙食和享有阅读书报的权利,进行-斗争。司法当局把他转押山东省反省院,他又两次领导-斗争,要求改善待遇,当局只好把他转回益都县山东第四监狱。益都教育界人士闻讯,纷纷到监狱探视,轰动县城。当局为隔断他与外界的联系,对他先后流押益都、临朐、临淄、桓台、章丘等看守所。他则利用流押机会,沿途宣传团结抗日主张,由此,当局再次给他加刑五年。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反省院在监狱门口贴出“谁想出狱,签个名即可”的告示,要囚犯自首出狱。李曦晨坚持要当局承认他无罪才肯出狱,直到反省院溃散时,李曦晨才离开了反省院。出狱后,他与中共鲁东工委取得联系。回到临淄县,与第二小学校长李人凤等创建了县内第一支抗日武装——青年学生抗日志愿军训团。1938年2月6日,鲁东工委派共产党员杨涤生、岳拙园等来到这支队伍。7月7日,军训团改编为山东人民抗日游击第三支队十团。 李曦晨任政治处主任。1939年9月,三支队成立独立团, 他任团政治委员。同年12月10日他率部队转战莱芜县茶叶口以北,被日军包围,在西周峪西山阻击敌人时壮烈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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