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五(1914—1978)招远县人。1937年12月参加革命。193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曾任胶东军区交通营指导员、中共山东第一区党委总务科长,鲁南行政主任公署科长、财政处长兼实业处处长、粮食局局长。解放战争时期,任城市工作队党总支书记,山东洪山煤矿党委书记、经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淮南工业专科学校副校长、中南煤田地质局局长,广东省地质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书记、局长,四川省地质局党委书记、局长、革委会副主任,海南地质调查指挥部负责人,广东省地质局党的核心小组组长、革委会主任,海南地质调查指挥部党的核心小组组长、指挥等职。广东省第四届-会代表,广东省第三届、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