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经野(1855—1943)字莘夫,号曹南遁士。曹县龚楼乡土地庙村人。官至廉州知府。1883年(光绪九年)进士,次年被任命为户部主事。任内秉公执法,不避权贵,不与-污吏同流合污。豁免苛细杂捐,减轻百姓负担,大力兴办学校。拒绝为袁世凯辅政和为日伪服务。多方支持中国共产党的抗日工作。参与编写曲阜、单县县志,指导编写《汉儒学案》。善书法。著述颇丰,但刊印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