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人凤, 1911年出生在临淄北羊乡南卧石村的一个农民家庭。1926年,考入山东省立青州第十中学读书;1929年夏,考入山东省立青州第四师范。同年冬至次年春,在学校地下党组织的领导下,参加了反对教会和叛徒杜华梓的斗争。1930年夏,于第四师范初师部毕业,秋,入第四师范后师部就读。其间,李人凤结识了该校教师、中共地下党员马石庵。在马的引导下,参加了“反帝大同盟”、“互济会”、“左翼作家联盟”等中共 组织。不久,担任了青州四师“左联”支部书记和学生会会长。 1931年“九一八事变”,李人凤积极领导学生开展抗日救亡活动。1932年秋,被学校开除,在临淄一小任教,继遭国民党当局通缉,后经人介绍,去西安杨虎城部当了后勤军需员。1934年春,回临淄县立第一小学当教师。次年春,到临淄县立第二小学(即西关小学)任教。其间,曾同校长陈梅川一起,与国民党临淄蓝衣社分子于慎修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1937年暑假后,陈梅川调走,李人凤任该校校长。在治校之暇,还兼《临淄周报》主笔;广泛结交校外知名人士、知识分子,积极传播新思想、新文化,成为30年代中期临淄教育界很有影响的人物。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李人凤同陈梅川、崔栋生等进步教师一起,组织带领广大师生,利用各种形式广泛进行抗日救国的宣传教育,并积极为武装抗日做准备。1937年10月,共产党员李曦晨由济南出狱来到西关小学。随后,李人凤等又通过李曦晨同上级党组织取得联系。李人凤同李曦晨等经过精心策划,组建了以抗日爱国青年学生和小学教师为主体的“临淄青年学生抗日志愿军训团”,李人凤、陈梅川担任教官。1937年12月底,军训团在临淄辛店车站以西矮槐树村以东合顺店一带,伏击由张店乘“摇车子”沿胶济路东犯的一支日军先遣队,击毙日军小队长以下10多人,缴获战利品一宗,揭开了清河平原抗日游击战争的序幕。
这次战斗后,为防备敌人报复,李人凤率部转移到铁路以南山区。国民党蓝衣社分子王尚志和陈瑞符部200余人也逃到铁路以南山区。为扩充自己的势力,王尚志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别动总队鲁北边区第二游击司令部”名义统一整编临淄部队。李人凤根据中共党组织的指示,从保存和发展革命力量的斗争策略出发,接受王尚志的改编。军训团被编为三大队,李人凤任大队长。
1938年3月,鉴于当时王尚志企图吞并三大队的活动日益加剧,驱逐蓝衣社分子的条件已经成熟。李人凤与李曦晨等共同商议后,亲自调兵遣将,一举解除了王尚志特务队的武装,并把王尚志等蓝衣社分子全部驱逐出临淄县境。1938年4月,李人凤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8年4月初,三大队集中6个中队对西起淄河店、东至普通站的胶济铁路进行破袭,破坏铁路10余华里,毙伤日军10余名。同年7月,三大队改编为“八路军山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三支队第十团”,李人凤为团长。改编不久,十团即在由三支队杨国夫副司令员、霍士廉政委率领的特务团、八团的策应和配合下,向盘踞临淄城的陈瑞符发起进攻。在李人凤指挥下,十团战士奋勇攻城,经数日激战和政治攻势,攻克临淄城,歼灭陈部600余众。
1939年1月,日军占领广饶城,打通辛店至石村的公路。接着,相继占领寿光、博兴等县城,沿途安设据点。为破坏敌人的运输线,切断其物资和兵员供应,团长李人凤和政委罗文华先后在临淄岳家庄、赵家庄伏击了日军汽车运输队,击毁汽车10余辆,毙伤日军100余人。接着十团根据三支队司令部部署,在西起金岭镇、东至益都间60华里的胶济线上,在自卫团的配合下,进行大规模破袭战。一夜之间,炸毁敌机车3台和涵洞若干,拆走大批钢轨,使敌人铁路运输陷于瘫痪。
1939年3月30日,国民党顽固派秦启荣所属王尚志部在博山县太河镇,制造了太河惨案。4月,八路军山东纵队所属第三、四、一支队对王尚志部进行武装反击。李人凤率部参加了反击战,在太河北部油篓山痛歼王尚志部。
6月6日,李人凤率领十团参加清河区抗战史上著名的刘家井大战。战斗中,十团奉命坚守大碾庄等几个村庄,激战竟日,击退日伪军数次进攻。8月,秦启荣又纠集顽军部队4000余人,进攻活动在淄河流域的三支队十团二营和四支队新一营及淄川地方抗日武装,山纵命一、三、四支队对顽军进行武装反击。反击战后,三支队取消团的建制;李人凤被任命为三支队副司令员。
1940年5月,清河区行政专员公署建立,李人凤兼专署专员。1940年12月,建立清河区行政主任公署,李人凤任主任。从此,李人凤转做根据地政权建设工作。1944年,清河区和冀鲁边区合并成立渤海区后,他又先后任渤海区行署副主任、主任等职。李人凤是创建渤海根据地政权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在区党委统一领导下,李人凤带领行署干部发动群众,进行民主选举,实行“三三制”,建立各级抗日民主政权。其间,李人凤参加领导了历次反“扫荡”斗争。
李人凤非常重视根据地的经济发展,他大力抓了财政金融工作,印发北海币,建立税收制度;领导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
制定《垦区土地管理办法》、《垦区公田垦殖暂行办法》等法规,为解决垦区土地纠纷,调整阶级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
李人凤对治黄灭蝗工作也做出重要贡献。1946年,中共山东分局根据李人凤的意见成立渤海区治黄委员会(后改为黄河河务局),李人凤兼委员会主任,多次亲临各治黄工地视察、指导。李人凤受山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多次派代表(代表山东)参加了与国民党方面的谈判。
李人凤重视教育工作。在他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垦利县办起渤海实验小学,使一部分烈军工属子女和父母遭敌人杀害的孤儿有了学习的机会。为解决师资短缺的问题,还创办了“清河师范”。在当时困难的条件下,使全区45.25%的村庄办起小学,46%的适龄儿童入学。1942年8月,领导创办了“抗大”式的“耀南中学”。随之,各专区先后建立中学,培养了一大批革命人才。
抗日战争胜利后,李人凤参加领导了渤海区的以反奸诉苦、减租减息、增加雇工工资为内容的群众运动。继而,发动和领导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
1945年春,他参与领导了在广饶、博兴、蒲台等县的大参军运动,为渤海区的抗日大-准备了力量。1946年起,李人凤兼任渤海区支前司令部司令,渤海区出动民兵、民工82万人次奔赴前线,将后方生产的粮食、物资源源不断地运往各个战场。1947年冬,国民党重点进攻山东解放区,鲁中南成为华东主要战区,渤海区成了华东战区的总后方,为支援华东战场,在人力和物力上起了重要的保证作用。
1947年10月,在渤海区土地会议上,康生强加给渤海区党委所谓在土改运动中“坚持富农路线”、组织上搞“宗派主义”和剿匪反特中犯“右倾机会主义”等三项罪名,错误地批判和处理了县级以上领导干部60多人。李人凤也受到打击,被撤销一切领导职务。
1948年秋,李人凤调华东局财委工作。1949年2月,他参加南下干部纵队,随华东野战军参加解放上海的工作。上海解放后,李人凤先后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农林水利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华东水产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华东工业局党委书记、局长等领导职务。
在他担任华东农林水利部副部长不久,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内,就筹备举办了建国后华东地区第一个规模空前的农业展览,并担任大会执行主席。主持制定了《华东海洋渔业资源保护条例》,受到农业部的肯定和表扬。1954年华东局撤销,李人凤调北京工作,先后任全国私营工商业改造办公室主任、地方工业部轻工业局局长、轻工业部部长助理等职。为加速我国私营工商业的改造和轻工业的建立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1959年反右倾运动中,李人凤被打成轻工业部所谓“ 宗派集团副首领”,被下放到广州造纸厂劳动。1961年,他返京任轻工业部造纸局副局长。
在“文革”中,李人凤被扣上“翻案”、“特务”等罪名,再次被撤职,受到非法关押、批斗,后被送到河北省固安农场监督劳动。由于长时间遭受精神摧残和肉体折磨,有病得不到及时治疗,于1973年6月8日含冤去世,年仅62岁。
“--集团”被粉碎后,李人凤的沉冤得到昭雪。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轻工业部党组、中共山东省委,分别为李人凤在1947年、1959年和“文革”中的历史冤案平反,恢复名誉。1980年3月,根据中央批示,为李人凤召开追悼会,将他的骨灰安放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第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