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敦兴(1892—1952)女。沂水县西大埠岭村人。1938年任小诸葛村妇救会长。同年冬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兼任乡妇救会长。先后送3个儿女参加革命。1940年7月作为抗日模范出席了山东省联合大会,并在会上介绍了经验。中共中央山东分局书记朱瑞授予她“拥军模范”奖状。1941年后,她曾深入敌据点,营救出沂水县妇救会长。经常带领妇女碾米磨面、做军鞋、上前线救护伤员。1946年被错误地开除党籍。1951年又被错判徒刑3年。翌年含冤去世。1980年,中共沂水县委为其平反昭雪,恢复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