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岗(1906—1985)高密县东辛庄人。出生在一个普通农民家庭,解放前,靠植棉兼打短工过日子。高密县解放后,他勤奋操作,改良植棉技术,棉花产量在全乡名列前茅。1949年冬,在高密县农业劳动模范代表会议上,介绍了棉花丰产经验。 1950年春,他联合5户农民组织起村里第一个长年性互助组。是年,全组平均亩产籽棉92.5公斤;他家的16亩棉田,亩产籽棉102.5公斤,创全省最高纪录。1951年, 出席山东省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被选为会议主席团成员,荣获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1952年他家34亩棉花平均亩产籽棉121.5公斤,其中2亩丰产田平均亩产籽棉301.25公斤,创全省高额丰产纪录。是年,他出席全省农业劳动模范代表会议。他领导的互助组,荣获红旗奖。山东省农业厅编印《植棉能手刘洪岗》一书,推广了他的植棉经验。同年秋,他以其互助组为基础,办起全村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并任社长。1953年获华东区农业增产模范称号,在上海受到周恩来总理的亲切接见。1955年,刘洪岗农业生产合作社与大屯陈洪升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成立大屯优胜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他任副社长。1956年、1957年,先后出席山东省社会主义农业建设积极分子代表会议、全国农业劳动模范会议,获全国农业劳动模范称号。在北京怀仁堂见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并合影留念。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化后,他任东辛庄生产大队大队长,带领社员群众搞农田基本建设,改革耕作制度,使棉花产量持续增长。1963年、1964年,连续出席山东省农业先进集体代表会议。1977年始,连任东辛庄大队棉花技术队负责人。198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被高密县人民政府聘为棉花生产顾问。1982年,被中共高密县委授予模范共产党员称号。他曾任高密县第八、第九、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高密县第六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