钮恩升 (1913—1975)莒南县曹家庄子村人。全国农业劳动模范。6岁时父母相继去世, 被在何家店村做佃农的堂叔收养,定居该村。1943年组织8户贫苦农民成立变工互助组。194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村农民救国会会长,兼任村变工队长,领导村民开展生产自救,把开荒生产的粮食用于拥军支前,救济烈、军属和贫苦农民。1948年,领导互助组实行牲畜补贴、农具折旧、工日找清等办法,保护了牲畜和大型农具拥有户的利益, 巩固了互助组, 使粮食产量比单干户提高20%以上。1951年获山东省农业劳动模范称号。1952年春,领导成立莒南县第一处农业生产合作社, 任社长。当年,合作社的玉米亩产达到386.5公斤,全社平均亩产粮食183公斤。钮恩升获山东省“农业丰产模范”称号。1953年10月,参加赴朝慰问团,慰问中国人民志愿军。自1954年起,先后当选为山东省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先后出席山东省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社会主义农业建设积极分子大会。 1957年2月,出席全国农业劳动模范会议,获全国农业劳动模范称号。1957年, 何家店村公共积累已达20多万元, 成为当地的富裕社。社员先后建起了300多间新瓦房,他却依然住着从前当雇工时的3间旧草房,农业合作社的办公室依然设在碾棚里。有一次,接到通知去济南参加省劳动模范座谈会,会上要介绍他试制的粪种隔离播种器。 为了节省路费,他肩扛着16公斤重的播种器步行200多公里到益都(今青州) 乘火车。1958年,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仕沟公社副社长。当时有的领导人让他培植亩产万斤玉米“卫星田” ,他拒不接受,只提出培植亩产400公斤的玉米丰产田。 秋后,他的丰产田实现了亩产405公斤,创当地最高纪录,群众称他是坚持实事求是的硬汉子。 同年,被选为中共莒南县委委员。1963年2月,出席华东农业先进集体代表会议。 3月,出席山东省农业先进集体代表会议,介绍坚持民主办社的经验。“文革”期间受诬陷。1978年中共莒南县委为他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