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驹(1878~1939),字维白。丹徒(今镇江市区)人。名教授。幼就读于赵蓉曾,曾在乡里教过私塾,后东渡日本,毕业于早稻田大学。归国后,授职内阁中书。民国期间,历任教育部教育佥事、司长,安徽省教育厅长,北京政法学校校长,中英庚子赔款文化基金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朝阳大学、天津法商学院讲师、教授。负责起草中国银行章程时,曾拒绝两千块银元贿赂,坚持不改章程中一字。住北京期间,常年以“百效膏”、“一贴膏”周济贫病民众。北平沦陷后,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敏、教育总长汤尔和多次劝逼其出任伪职,均遭拒绝。后忧愤成疾,于民国28年(1939年)6月10日病逝于北平,终年61岁。著有《比较教育-》、《破产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