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照圆(1763—1851)字瑞玉,号婉 。女。福山县(今烟台市福山区)河北村人。清末女诗人和训诂学家。出身于书香门第。幼读经、诗,自15岁泛读经史,20岁即作《葩经小记》。1788年(乾隆五十三年)与栖霞郝懿行结婚,志同道合,常以诗词唱和。她虚心好学,锲而不舍,常以“平生要做校书女,不负乌衣巷里人”的诗句自勉。遵母遗命,为《列女传》作补注。完稿后,经夫订正,成书《列女传补注》 8卷。1783年 (乾隆四十八年) ,她对朱熹的《诗经》注释晦涩处加以重注。1803年(嘉庆八年)又重整旧稿,并同丈夫一起研究考订,以答问的形式写出二人对《诗经》的新解,《诗问》7卷问世。1799年(嘉庆四年) ,郝懿行中进士,授户部江南主事,她随夫进京,同当时文人、学者广泛交往,并受到尊重,曾为尚书阮元题诗“齐名积古从公定,室有藏书是母留”,阮元依句改居室“续古斋”为“积古斋”。在京期间,其夫曾因病一度中止《尔雅义疏》的著述。她一面护理丈夫,一面帮助缮清整理, 积之成册。 郝懿行常说,在自己的著作中宗“照圆说”甚多。1825年(道光五年)郝去世后,王照圆回归故里专门整理丈夫遗著。自著有《列女传补注》《列仙传校正》《梦书》《晒书堂闺中文存》《葩经小记》等。1851年 (咸丰元年)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