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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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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宏(生卒年不详),字敬仲,东海(今山东郯城县西南)人,其主要活动时期大概在东汉光武帝时代(公元25—57年)。著名学者。卫宏自幼好学,爱好经籍。先随九江谢曼卿学《毛诗》,作《毛诗序》,“善得风、雅之旨”(《后汉书·儒林传》),后向大司空杜林学《古文尚书》,作《训旨》。他曾集西汉杂事,作《汉旧仪》4篇,“又著赋、颂、诔七首,皆传于世”(同上)。光武帝时,任议郎。

卫宏最重要的著述是《毛诗序》,它是先秦到汉这一历史时期我国诗歌理论的总结。《毛诗序》有大、小之分。《诗大序》比较全面地论述了诗歌的性质、内容、表现方法和社会作用等。其中许多观点,对我国诗歌的发展,有很大影响。首先,它吸收了先秦时代“诗言志”的理论,指出“诗者,志之所之也”,并进而指出“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而足之蹈之也”,既阐明了诗歌的抒情特点及其与音乐舞蹈的相互关系,又指出了思想内容对形式的决定作用。其次,《诗大序》提出了诗歌的美刺原则,说明了诗歌与时代政治的密切关系。它认为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作品,“治也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政治情况往往在诗歌的内容中反映出来。这对后来刘勰“时运交移,质文代变”,“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文心雕龙·时序》)理论的形式,有着重要影响。再次,《诗大序》总结了我国古代诗歌的体制和表现手法,提出了“六义”说,这对古代诗歌的分类,特别是对理解古代诗歌的艺术方法,提供了线索,而且对后世诗歌的艺术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其中的比、兴二法,实质上是形象思维的方法,经后世一些优秀诗人,如陈子昂李白白居易等的实践和发展,成为诗歌创作和批评的一条重要原则。还有,《诗大序》强调诗歌必须为统治阶级的政治服务。它在说到诗歌的言情特点时,提倡“发乎情,止乎礼义”;谈到诗歌的政治作用时,又强调“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忠孝,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它的这种思想还集中突出地表现在关于诗歌的社会作用的论述方面:“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这一理论在政治上表达了统治阶级对诗歌的要求,在思想上则是孔子“思无邪”,兴、观、群、怨,事父事君说的进一步发展。唐代韩愈“文以载道”,白居易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等理论主张,与此一脉相承。后世不少人以此作为诗歌创作和批评的原则,对诗歌的创作有着长远影响。

《诗小序》简称《小序》,它是每首诗的题解。《小序》解诗的弊病是显而易见的,其精神和方法与春秋时代的“赋诗言志”和战国时代的“著述引诗”是一致的,采用牵强附会的方法为孔子的“诗教”服务,所解诗意,时多歪曲,有的甚至是生拉硬扯,捕风捉影。尽管如此,《诗序》在《诗经》研究史上仍有着重要的地位,它也是我们今天研究《诗经》的重要资料,从中我们还可以窥见到汉人对《诗经》的理解及其研究方法。《汉旧仪》所记甚杂,城市的布局,皇帝起居,皇后亲蚕以及玺绶的等级差别等靡不记载。此书今有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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