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辅(1918~1940),女,字逸仙,笔名曼子。浙江上虞县人。烈士。她原是上海大同大学经济系学生。民国27年(1938年)秋,大同大学被日军封闭。章辅毅然弃学从军,和其他7名青年一道从上海出发至安徽省泾县云岭新四军军部。
民国28年冬,她被调到江北新四军五支队戏剧队(后改为战地服务团),为主要演员。民国29年6月到高邮县金沟区西安乡(今该县金沟镇)搞-工作。7月6日上午,章辅和-队员杨少青正在乡里做群众工作,不料,被前来骚扰的国民党高邮县第八区一伙暴徒抓走,带到塔集镇,关押在寿佛寺。暴徒头目见章辅年轻貌美,顿生邪念,便以死相威胁,要章辅脱离革命,做其小妾,可免一死。章辅义愤填膺,历数他们破坏抗日、残害百姓的罪行。暴徒头目恼羞成怒,下令用刀戳其前胸,章不屈不挠。翌日下午,暴徒们将关在寿佛寺的12名共产党-队员和地方干部,从塔集押往夹沟刑场。章辅走在最前面,一路上昂首高唱《跟着共产党走》、《国际歌》。行刑时,她大义凛然,立而不跪,十分轻蔑地对刽子手们说:“要杀要剐任你们的便,要下跪办不到!”接着她领头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英勇就义,时年22岁。民国29年8月1日,新四军第五支队党委追认她为中共正式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