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华(1913—1952)原名郇正华。新泰县(今新泰市)羊流镇人。193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任冀南八路军办事处主任。1941年任冀鲁豫行署行政处副处长。1943年后,历任中共河南省水东地委委员兼副专员、水东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 中共商丘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在“三反”运动中受审查,1952年2月,被开除党籍。1983年6月,中共河南省委为其平反,并恢复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