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美利(1887.7~1931.10) ,又名蔡老八。广东省广州市人。生于贫民家庭。年青时曾在军中服役,任过团长,参加过北伐战争。脱离军界后回到广州。民国3年(1914年) 左右,与兄迁居梧州。后同船民黄二妹结婚,即以船为家。随后,他组建梧州金龙社桂江、西江两河河面联团任团董,维持桂江、西江(梧州境)水上治安。
民国13年11月,蔡代表梧州的民船工人参加在广州召开的广西各工会代表会议。会上,蔡被选为临时执委兼经济部主任。14年冬,国民党梧州市党部在中共梧州支部的支持下进行改组,蔡任市党部执行委员。15年5月1日,蔡以广西民船工会代表的身份赴广州参加第三次全国劳动大会。 同年6月,梧州第一次工人代表大会,改组梧州工会联合会为梧州工会代表联合会。蔡当选为第一届执行委员和常务委员。在此期间,担任广西民船总工会委员长,率领民船工人参加梧州各界声援北伐-和-,参加 英国军舰强行-梧州港口、侵犯中国主权的暴行和要求为“三工人血案”中的工人-,严惩凶手、抚恤3工人家属等活动。
民国15年冬, 在废捐运动中,蔡美利和谭寿林等5人被-逮捕。经中共组织和梧州各界群众的营救,16年3月24日获释。“四·一二”-政变后,蔡到昭平威镇村(今文竹桂花村)其兄家暂避。20年8月,回梧州其大儿子的船上居住,被人告密。同月17日被梧州市政府-诱捕。同年10月16日,被国民党当局杀害,时年4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