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长福,清初贫民,居乐善里杜关,以种田打柴为生。乾隆元年(1736年),他见族兄段长寿年老力衰,忍饥挨饿,于心不忍,将其接到家中共同生活了七年,照顾得象亲兄弟一样。雍正八年(1730年),秀才杨敬丢了七两银子,段长福拾得后,分文不取,如数归还。乾隆五年(1740年)十月,一个叫杨雷的去赶集,丢了八两银子,在街上大声哭叫:"这几两银子关系到我一家人的性命,谁拾了能还给我,我愿用一半作酬谢。"恰巧又是段长福拾得,慨然原数归还。杨雷以四两作酬谢,他笑笑说:"我要是爱财,就不还你了"。旁边的人说:"这就是前几年拾金不昧的段长福,他是不受报酬的"。杨雷强邀他到饭馆吃了顿饭,当时的县令知道后,把他拾金不昧的事迹记入了彰善录。
乾隆十五年(1750年)五月,他于雨后在打麦场上拾得一口袋,内装妇女衣服首饰之类,便贴出认领招子,有个庠生说是因怕淋雨,慌忙中丢失,随即领去。他多次拾金不昧,常说:"人穷志不穷"。他这种品德被人们所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