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厚德(1910~1976年)
李厚德,四团乡三团村人。解放前在家务农。解放后,曾任三团乡信用社组长、四团信用社主任。1955年,有人冒领四团三坎乡农民陈小妹存单,李花两天时间,终于查清追回。同年7月,棉田发生虫灾,因信用社资金不足,理事们要求银行贷款。李以国家利益为重,带领信用社人员深入农村,吸收存款2000余元,支持农业社喷药除虫,使棉花获得丰收。年底,该信用社有存户1204户,存款158700余元,占业务区域总数的93%。次年,李被评为全国农村金融先进工作者,并赴北京出席全国金融系统先进工作者代表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