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如常(1906~1963),扬中县八桥镇团沙村人。父陆盛福生有3子,如常居长。幼读私塾,后在八桥镇摆设布摊。1933年兄弟3人在八桥镇租房开设永丰祥布店。陆为人正直,热心地方公共事业,1940年任扬中县抗日民主政府八桥镇保长,并负责通讯联络工作。时民主政府人员与警卫营战士常在其团沙家中住宿。1942年夏,民主政府派他携款往常州购置军服布料,至西夏墅遭歹徒抢劫,险遭杀害。
1945年11月,扬中县民主政府随新四军北撤。国民党政府进驻扬中后,陆被逮捕关押于四区区公所,虽受到严刑拷打,但能坚持革命气节,后由商民保释。1949年4月扬中解放,各大集镇成立商会,被选为八桥镇商会主任。1951年11月扬中县工商联合会成立,当选为副主任委员。1953年3月、1955年3月,先后当选为扬中县工商联第二届、第三届副主任委员。1956年,带头接受对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将永丰祥布店实行公私合营。1957年当选为扬中县工商联第四届委员会主任委员。此后又连任第五、六届主任委员。
1953年7月,当选为县人民代表。
1956年10月,在扬中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为扬中县副县长。嗣后,在扬中县第三、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上继续当选为副县长。1962年夏,大汛期间,带领群众昼夜护堤,因劳累过度,于1963年2月6日不幸呕血而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