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雄林(1904~1983.7),广西梧州人。早年考入福建厦门大学,后就读于上海大夏大学商科。民国15年(1926年)毕业回广西,任柳州市《柳江日报》。后在百色、平南、藤县、苍梧、梧州等中学任教。在上海读书和在柳州工作时,参加国民党并任区分部委员、国民党柳州市党部筹备处干事等职。从民国24年起,先后担任梧州市自来水厂会计主任,广西出入口贸易处上海、越南海防分处经理,广西企业公司业务部经理,桂林广西面粉厂营业部主任,广西银行信托部专员等职。35年起,与越南商人在梧州先后合伙开设越南益华公司梧州分公司、德成柴炭出口行、华生五金行等商号,自任经理。1950年,与人合伙开设利德运输行、成昌庄,继续经营柴炭出口运输生意。不久,该柴炭出口庄响应政府号召,集体转营工业,筹建梧州市桂梧造纸厂。 是年,参与筹建市工商业联合会。1951年2月,当选为市工商联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委。 同年3月起,又与陈汝楫等人筹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梧州市支部和市委会, 先后担任民革梧州市委会副主委、主委职务。1951年8月~1966年,连任八届梧州市副市长职务;在1955~1958年,还兼任市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分管体育、爱国卫生工作。
在“文革”期间,陆雄林受到“左”的错误冲击和破孩。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纠错平反。1980年9月,当选为市第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同年,当选为市政协委员、常务委员,自治区政协委员、常务委员,民革自治区委员会委员,民革中央团结委员会委员等职。1983年7月19日,在梧州病逝,终年7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