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丽 (1965年~ ) 女,陕西省西安市人。1986年在陕西棉纺十一厂当纺织女工。1988年,王爱丽为了鼓励伤残军人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不顾家人的反对、社会上的冷嘲热讽,毅然嫁给了在对越自卫反击战斗中因掩护战友而双目失明的解放军某部班长王怀臣,并甘愿舍弃热闹、繁华的城市生活,随丈夫来到王怀臣的故乡--南乐县梁村乡千佛村,过起了清贫、单调的农家生活。
多年来,生活的艰辛并没有把她压垮,王爱丽用自己全部的爱让丈夫充分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其先进事迹先后在《解放军报》、《陕西日报》、《河南日报》等多家新闻单位刊载和播出,曾被省、市命名为"双拥"模范。1993年1月,王爱丽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新时期拥军女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