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瑞(?~1810),浙江德清人,监生出身。他本是河工小官,以能力和廉洁为人所重,清嘉庆十年(1805年)起,先任东河副总河(驻济宁),历任江南河道总督、副总督、河督。驻清江浦(今淮阴市)。江南河道总督负责黄河、淮河、长江、运河及几大湖的治理,责任非常重大,清政府每年为之拨付400多万两的国帑,遇大水之年还要增加。因此清代官僚都把江南河道总督当成肥缺,在无灾之年,河督也设法把400多万两的白银花光。徐瑞担任河督,因他久于河防,深知其中的弊端,经常惋惜国家有用资财滥为糜费,因此到任后,便以身作则,力除前弊,处处精打细算,打击-和浪费行为。由于阻力太大,收效甚微。纨绔们则利用各种关系,乘机在皇帝面前说他坏话,后徐端被降为副河总。之后,他一面照常勤奋工作,一面收集整理资料,决心等待机会,全面向皇帝奏明。嘉庆十三年,他重新被任命为河督。他的同僚和朝廷权臣害怕他面君,怕弊端一旦揭出株连自己。后来权臣出主意并得到皇帝批准,要他负责开海口,改易河道。尽管徐瑞反复陈述这是无效工程,都没有用。嘉庆十五年该工程虽竣工,但造成高家堰、李家楼等处黄河决口比以往更大。这时皇帝才想起徐瑞的意见正确,又将他由副职改为正职。他上任后,忙于堵决口,加固闸坝等事,没有时间向皇帝呈述改革方案。他在工程中大力压缩预算,节省开支,但同僚和下属们故意和他为难,有意造成大幅度的超支,让他难堪。徐瑞又气又急,工程虽如期完成,但超出预算达15万两,这在当时规定要由他个人所赔。他不久病倒,于嘉庆十五年底逝世,死后连治丧的钱都没有,妻儿亦无以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