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抚
字世安,明宝鸡县人,成化五年(1469)进士。初授刑部主事,耿正廉明,不畏强御。都督王义、刘宁,广宁侯刘铨,山西镇守太监石岩,各犯重罪,慑于这些人的权势地位,无人敢去审判定案。张抚秉公而断,很快审讯判决了这几个案子。浙江按察副使张蕙恶迹昭彰,朝廷派去惩治的官员,个个噤若寒蝉,不敢深究。“抚劾之”,使张蕙在罪责面前不得不低首伏法。后进四川按察副使,适遇饥馑,张抚以自己的俸银,购买大米三百斛(一斛合十斗),赈济饥民。后升湖广按察使,时值境内强盗横行,张抚布告境内:“获盗者予金”。有人抓了盗贼,张即以布告规定的数目,于已俸银内支付。经此一番治理,湖广境内的盗贼很快绝迹。后进云南布政使、南京太仆寺卿,历左副都御史,乞致仕,不允。寻进刑部侍郎,又上 书求退,获准,皇帝命周驿站车马专程送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