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根(1906~1938年)
周大根,原名根发,又名秋萍,务农。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农历二月生。原籍今本县四团乡五墩村八队周家宅,后迁居今南汇县泥城乡千祥村。幼年就读于南汇大团小学,并毕业于南汇县立师范,回乡执教。
民国15年九十月间,同赵天鹏、郭毅、宋益三、赵正林等五人,自称“五丁凿路”,从上海奔赴武汉,考入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武汉分校(黄埔六期)。次年上半年,周随同武汉分校学生编队,参加讨伐夏斗寅团武装叛乱的战斗。南昌起义后,历尽艰险于8月下旬返回家乡,在横港崇文小学等处任教。
不久,经林钧、赵正林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民国17年6月16日,周与赵天鹏、唐兰生等人奉地下党组织之命,赴本县四团镇处决恶霸张沛霖。撤离时与赵、唐失散,遂假途奉城至塘外地区三角漾岳父家就宿,次日返沪。当得知赵、唐被捕后,投书警告国民党当局:“网儿虽大,捕不尽东海之鱼虾;武装虽利,杀不尽我党的同志!”在地下党秘密召开的追悼赵天鹏烈士的会议上,周重申:“网儿虽大,捉不尽东海之鱼;钢刀虽快,杀不尽天下贫民。”(这两句话现镌于赵天鹏烈士碑上)
同年8月,中共南汇县委成立,周任书记。民国19年上半年某日,周与林钧、宋益三在本县盐民中从事宣传发动工作,于归途中在南汇周浦被捕,由南汇县署转解淞沪警备司令部。在狱中,周备受严刑,数番死去活来,始终坚贞不屈。结果被判刑5年,先后羁押于漕河泾、苏州和南京中央监狱。母亲和妻儿曾去南京探监,他安慰亲人;“不要紧的!”在狱中,通过一个狱卒的帮助,周不停地学习和写作,编就三本教科书。抗战期间出版的《沙间集》,收有其狱中诗文。民国24年6月前后,周刑满回到上海,先在闸北“五卅”小学任教,后至顾小汀所开的猪行内干活。
抗战爆发后,约在民国27年,周恢复了党的组织关系。年中,周回到泥城,同吴建功等创建“南汇县抗日保卫团第二中队”,任中队长。该部平时纪律严明,官兵平等,政治素质好。周经常将自家财物资助部队。不到半年,二中队很快由开始时的24人发展至200余人。在二中队防区内,周决不允许土匪部队鱼肉百姓,胡作非为,深得群众赞誉。同时,他派出得力教官沈光中,协助连柏生等创建四中队。
同年12月14日,浦东日军600余人,在飞机配合下集中进攻泥城周大根部。16日,周部在泥城汇角海滩同数倍于己的日伪军激战,持续5个多小时,终因寡不敌众而失利。在战斗中,周镇定自若地指挥,并击毙敌兵1名,自己身中数弹而牺牲。
周大根牺牲后,幸存的二中队发出《告友军书》,赞扬周及其他死难烈土“是中华民族最优秀的儿女,为民族解放最坚决的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