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先,字慎初,自号峭夫,柘洋湄洋村人,清嘉庆十一年(1806)出生。道光十三年(1843)中举人。中举后,不愿交官结吏,潜心研究经学,专治汉代孔、郑所注《易经》,精于《小学》。
后受同年举人山西省洪洞知县陈贯甫之聘,主持洪洞县玉峰书院。他订立学规,以明经学、正文体、端士习为要务,跟从学习的很多。山西平阳府尹闻知德先才能,商得洪洞县同意,聘请他主持平阳府办的平水书院。德先针对当时学生有的推崇汉学、有的推崇宋学互不相下的状况,主张对儒家思想应摒弃汉学与宋学的门户之见,只要符合圣人之道,都应该学习。他指出:没有汉儒对经书的注释,圣学就无法阐明;没有宋儒的性理之学,圣道就得不到尊崇。崇汉贬宋或崇宋贬汉,都是偏见。他教导学生作文章应从经学、圣道上面下功夫,但也不可忽视各朝的典章制度。
执教之余,陈德先还关心当时经世济民之事,著有《时务》20篇,分盐政、钞法、亩议等方面。并著有《居易澄源集》诗稿,未刊行于世。他在平阳讲习3年,培养了许多人才,颇受人们敬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