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泉(1906~1942),号剑秋,今财溪乡财溪村人。民国18年(1929)2月,毕业于黄埔军校第六期工兵科。此后先后任连长、营长、中校团附、师干部训练班主任、中校副团长、
上校团长等职。民国31年3月,日军攻占仰光,国民党为确保滇缅公路,决定以第五、六、六十六军,编为“中国远征军”,赴缅抗日,陈所在部队亦在派遣之列。同年4月27日,陈奉命率部进驻腊戌待命。是月30日,日军向古开推进,占领一处高山,山下即是滇缅公路。陈率八十七团迅速占领古开58码高地,与之对阵。5月1日下午2时许,日军五十六师团,向陈阵地发起进攻。先以飞机、大炮狂轰滥炸,继以坦克掩护士兵冲杀。数小时内,敌人屡进屡退,不能前进一步。敌人再次冲锋时,陈高呼:“为国捐躯,为民族争光,坚守阵地,与阵地共存亡。”一时士气大振。全团官兵端着刺刀与敌展开肉搏战,敌人又一次退下。次日上午10时,敌人第三次冲锋时,终因敌我力量悬殊,陈血战阵亡。战后,陈海泉的名字编入《中华民国忠烈将士录》。1987年,湖南省人民政府追认陈海泉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