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森茂(1902~1941年),厦门人。幼年曾受短期华文教育,后转英华学校读英文。民国8年(1919年)往英国剑桥大学攻读法律兼文学。民国11年,获法学士及文学士学位后,往新加坡任律师,其后,曾任新加坡市议会议员。民国29年,与华社领袖叶平玉合力推翻市议会已通过的采用日本水泥决议案。
现位于新加坡汤申路与惠德里路交接处附近的陈森茂路,就是为纪念他而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