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泰
字吉亨,光泽人。生年不详。幼年时生活在邵武外祖父家,因姓曹。明永乐二十年(1422年),乡试第一,任安庆府府学训导,便恢复本姓。
正统初,经朝中大臣推荐,陈泰任监察御史,先后奉命巡按贵州、山西、山东等地。在贵州巡按时,适值官军进军麓川(今云南腾冲县),每年用士兵二千为响导,战败则取士兵首级甚至杀害平民冒功领赏,泰上疏痛劾他们欺君虐民的罪行。正统六年(1441年)夏,在山西巡按时,认为地方连年灾异咎在廷臣,应对不称职的人给予惩处,以清吏治。他先后劾罢都御史陈智、侍郎李庸、祭酒贝泰等。陈泰在山东巡按时,曾上疏数千言,力陈选贤去奸为治国之本的要旨。泰平素严于律己,好搏击,三为御史,巡按各地,弹奸劾污,无所顾忌,声名威震一时。
正统九年(1444年),陈泰因功调升四川省按察使,不到一年,蜀中大治。镇守都御史冠深妒忌他的才名,正统十二年(1447年)八月,参议陈敏迎合冠深,诬劾泰“擅杖武职,殴杀舆夫”,因而被刑部定罪论斩。泰廷辩无效,大理寺卿俞士悦为其申诉,也无结果。正统十四年(1449年)景帝(代宗)监国,知道陈泰的贤能,便赦免他的死罪,恢复他的官职。后在于谦推荐下,镇守紫荆关(今河北易县西)。景泰元年(1450年),陈泰升为大理寺右少卿,守备白羊口(今河北易县)。同年四月,都督同知刘安命泰以右佥都御史参预军务,节制紫荆、倒马(今河北唐县西北)等关及沿河要塞。景泰三年(1452年),泰升左佥都御史,巡抚保定六府兼治淮河,自仪真至淮安,疏通渠道80里,填塞决口9处,筑堤坝3条。
景泰七年(1456年),陈泰奉命巡抚苏、松。他推广周忱的办法,对税额五升一亩的田加倍征收,而对官田税额较重的,则只征取正额,减轻贫户的负担。天顺元年(1457年)英宗复辟,泰被降职调任广东按察副史。不久,四川发生-,朝廷复起用陈泰为左佥都御史,巡抚四川。川中人士听说陈泰将至,人人都愿意服从他的节制,-平息。天顺八年(1464年),泰升为右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淮扬诸府。成化三年(1467年)以老致仕而归,成化六年(1470年)病卒,遗著有《奏议》10卷、《拙庵集》25卷。福安彭时尝与莆田柯潜评论陈泰时说:“清操如吉亨,吾闽少有”,“天下士也,何止闽中”。明宗室晋王亦称“陈御史刚风劲节,须于古人中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