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1537年),字孟伟,号逸所,同安县翔风里十七都汶水头人,正德九年(1514年)进士。初授南刑部主事,升刑部广东司郎中。治狱事以清慎明恕著称。任南雄知府,有例金一万余两,分毫不取。按察使派民夫抬着名贵木料送给他,他原物退回。
黄伟为官介直无所顾忌。江苏巡抚曾命令丈田加税,黄伟坚决 ,辞官回乡。后改授松江知府。时张璁为相,黄伟在朝为官时曾上疏斥责张璁投机钻营、妄诞不经的行为。黄伟的同年、吏部侍郎霍韬想替他疏通调解,劝黄伟去拜见张璁。黄伟推托说刚从马上掉下,摔伤了脚,不肯去见,并坚决辞官。此后,累次征他出来做官他都不肯,而以讲学养亲为务。
嘉靖十六年(1537年),泉州府闹饥荒。巡按李元阳聘请黄伟主持赈济。黄伟日夜谋划,殚精竭力,因病发作而去世。所著有《海眼存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