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哲
(1911-1939),原名金灿,曾用名金满成、张文哲、金哲。朝鲜族。出生于朝鲜镇南浦。1922年随父来中国北京通县定居,加人中国籍。1928年考入通县潞河中学。其间,参加革命工作,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冬被派往朝鲜开辟工作。1932年9月被捕。1934年获释,1O月回到上海,后在共青团江苏省委负责《少年真理报》。1936年被派到东北工作。5月25日到达哈尔滨,任中共哈尔滨市委书记。他不顾个人安危,深入铁路、工厂和船坞等处开展党的工作。同年哈尔滨发生了"六一三"事件,哈尔滨市委遭到破坏,他的处境十分危险,经党组织同意,于6月17日离开哈尔滨赴北平。在北平参加了北平民先队的领导工作。12月下旬被捕,在狱中坚强不屈。1937年春出狱后与党组织失去联系。"七七"事变后,全家迁居到无锡。同年秋,到达延安。被分配到陕北公学学习,此间,重新入党。1938年1月,他与妻子陶凯孙被康生诬陷为"日本 "而遭逮捕。1939年3月被秘密处决。1982年5月,予以平反昭雪,恢复各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