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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昆仑


[公元1933年-1976年]

赖昆仑(1933~1976年),南安县仑苍镇丰富村人,民国22年(1933年)出生于贫苦的家庭。

解放后,他积极参加土改反霸斗争,在追捕逃犯中,被评为县治安模范。在建设鹰厦铁路中,荣获二等功。1958年参加清流县高坑伐木场林业建设,他42次被评为县、地、省先进生产者。196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5年被评为省劳动模范,出席省工交群英会,他领导的生产班组也成为省的“五年红旗不倒再争先”的先进班组。1968年他被选进东方红(即今虹桥)伐木场领导班子,仍经常参加体力劳动。除开会出差外他总是白天劳动,晚上办公,有时还带病坚持工作。1969年,他参加北京国庆观礼。

赖昆仑身居林海,公私分明,他自己一只旧木箱用了14年还在用着。一些老乡来找他走后门买木材,都被一一拒绝。1973年他的哥哥找他买木材修房子,也被他拒绝。一年后,南安有一辆车来伐木场调运木材,有人劝赖昆仑顺便捎两筒木头给母亲做寿材。赖昆仑说:“这种事不能干。”有人说:“老赖真傻。”他回答说:“在这方面傻一点好,国家的木材国家的宝,一片一块也不能拿。”

赖昆仑工作中常与包工程的民工头打交道,有的民工又是闽南老乡。但他在验收工程时,坚持原则,决不放松。有一次一个包工头趁他不在家时,把一块猪肉摆在他家桌上,他回家发现后,马上叫他妻子送还包工头。

1974年,场里有5名补员指标,党支部决定让赖昆仑的次子补上,已填表上报县林业局。可是赖昆仑却硬要先让给别人,他特地到县林业局,把自己儿子的名字换成一位残疾军人儿子的名字。他耐心地教育儿子:“因为爸爸是共产党员,不能一事当头就为自己着想,场里还有比咱们更困难的家庭,先让给人家吧”。

1976年1月,赖昆仑提任东方红伐木场副场长。这年春节他患病发烧,正月初四早上他喝了中药汤就出门检查林地。上山后不久,三工区失火,他闻讯即率领身边的几个职工,跑步奔赴火场,火场附近有新砍倒的一千立方米木材,如不及时抢救将被全部烧毁,赖昆仑见状大吼:“国家财产,死也要保住!”随即指挥现场20多人分三路扑火,并派人回场部调人增援。他自己带领干部何祖迪和铰盘机手徐诗孔等8人,闯入最紧要地段,从山背沿着陡坡往下劈出一条二米宽的防火路,只要劈到坑底,山火就可切断,那批木材就可以保住。当他们与山火赛跑劈到离坑底只差几米远时,阵阵烈焰迎面扑来。有人高喊“火来了”,他们仍冒着火势继续挥刀开劈前进。忽然,狂风卷过,坑底的芦草也大烧起来,熊熊烈火夹着滚滚浓烟铺天盖地猛扫过来,在这危急关头,赖昆仑大声呼喊:“危险,你们快走!”。有6位同志冲出火海脱险了,而赖昆仑、何祖迪、徐诗孔等三人被烈火团团围住冲不出来,牺牲在火海之中。

1974年6月省革命委员会批准赖昆仑、何祖迪、徐诗孔为烈士。在永安明溪清流三县交界处公路汇合的山坡上,建立烈士墓,永远纪念他们。中共永安县委发出通知,号召全县人民向这几位烈士学习。

赖姓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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