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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伯球


[公元1904年-1986年]

李伯球(1904~1986)

李伯球,原名李琳,广东梅县人。因家贫,少年时期就外出谋生。民国14年(1925)参加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并加入了中国国民党。民国16年随军北伐,任第十二师第四团指导员。大革命失败后,辞去军职。翌年入上海大陆大学就读,后因该校被当局关闭,李亦因参加-而被通缉,开除了国民党党籍。

民国19年(1930),应钦县县长黄嵩南之邀任县府建设科长。翌年5月,入陈济棠部任政治部科员,后任虎门要塞司令部政训处主任。他组织“茅庐图书社”联系进步青年。“九·一八”事变后,李在广州主编出版《民族阵线》。是年经中山大学郭冠杰教授介绍,加入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

民国24年(1935)中共发表《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号召停止内战,一致抗日,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此时李在日本东京留学,决意弃学回国,加入抗日救亡运动。翌年4月从日本回到广州,他通过“茅庐图书社”团结 成员和爱国青年,进行抗日活动。西安事变后李主编出版《南针周刊》,并在创刊号上刊载了中共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十大政治纲领。在《南针》被封后,又主编《抗战农村》,为动员全民族抗日大造舆论。抗日战争爆发后,他在广州建立“抗战教育实践社”、“抗战青年团”以及郊区的“乡村抗战服务团”等群众性进步组织。广州沦陷时,李带领其中的百多名青年撤至粤北开展游击斗争。民国30年(1941)4月,李加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后改为中国民主同盟)。

民国32年(1943)7月赴重庆,周恩来叶剑英建议他返两广建立民盟组织,发展-。此后,他积极协同李章达组建民盟南方总支部。民国35年元旦,民盟南方总支部在香港成立,他当选为常委兼组织委员会主任。翌年当选为民主同盟中央执行委员。是年3月与丘哲等在香港创办《人民报》,任社长。他在《创刊词》上明确表示以“促进中国真正民主政治之实现”为办报目标,报社后迁广州出刊。6月,由于该报揭露蒋介石发动内战和镇压进步青年学生与文化界的-,而被广州当局封闭。《人民报》被封后,李伯球在驻港中共负责人的支持下,又积极筹办以传播马列主义,培养革命干部为主要任务的达德学院,丘哲为筹备主任,李为秘书长兼任教授。

1949年春,应邀北上参加新政协筹备工作,并作为华南解放区代表参加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中国成立后,他先后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委员、省农林厅副厅长、中央财经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委员、北京市商业局长。

1952年春,调入农工民主党中央机关工作,先后任该党中央委员、执行局委员兼副秘书长、常务委员,并任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二、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

1957年反“ ”斗争中,他受到错误处理。在“文革”中,身心又受到摧残。1981年“ ”问题得到改正。1982年初,他从北京调返广东,任第四、五届广东省政协副主席,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六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农工民主党中央常务委员。1986年4月1日在广州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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