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莲(1907~1927),女,今山塘乡荷塘村人。7岁丧父,被送到枫树刘家当童养媳。至10岁,不忍婆母-,只身去长沙依附当伙夫的长兄。长兄亦仅糊其口,托人将她安置到一家公馆做工。3个月后,因不胜重活,被解雇回家。逾年再去长沙,在一家袜子店当学徒。店主嫌其年幼,2个月后又被辞退。回家后,于当地作坊赊米糖叫卖。民国14年,岁凶饥馑,从房叔李迪生去锡矿山,捡矿渣维生。次年10月,大革命风暴波及锡矿山,锡矿山工会负责人邹建武见她个子高大,胆识过人,招为工会通讯员,并入工人夜校学文化。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当选为矿山妇女联合会会长。由于李沿街逐户发动,并以身作则,矿山妇女一时争相剪辫、放脚,参加活动。从此,李成为矿山革命运动的柱石。枪决-分子贺采成、王东才,解除商团武装,降服冷水江枪兵,都有她的功劳。“马日事变”后,留守锡矿山。工人劝她暂避,她泰然自若,与颜汉云、孙鹤松继续活动。7月的一天,终于被捕。不久,慷慨就义,时年2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