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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青龙


[公元1889年-1951年]

林青龙(1889~1951年)

林青龙,乳名悌涵,德化县美湖乡尊美村人,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生。少时好逸恶劳,四处游荡,被其父逐出家门。宣统三年(1911年),上天花寨投靠苏亿苏亿失败后,青龙纠集10多人抓人绑票购 ,打家劫舍。

民国6年(1917年)起,林青龙先后受编于北洋军阀、靖国军、粤军许崇智部、 军、北洋军李厚基部。林青龙为讨好主子,先后杀害 军军长王荣光和国民革命军支队长林斯美。民国12年夏,再投张贞,入粤讨伐陈炯明。民国14年,受编为海军陆战队任第八团团长,并兼德化县长。民国15年,受编于国民革命军北伐军新编第一军。民国20年,任国民革命军陆军第49师294团团长,调往闽西攻打红军,大败溃退,化装逃归德化。民国21年,十九路军入闽,收编赤水民军陈德荣,命陈德荣带路进剿林青龙。民国23年3月6日,林青龙烧毁赤水街,进行报复。民国28年,福建省保安处委涂飞凤(即友情)、吕振山、张克武等部进剿林青龙,林青龙面临覆灭之际,投靠省保安处,接受收编,升为省参议员。

在国民党政权的扶植下,林青龙兄弟太和、玉龙及子荣春、荣中、尉文等先后担任国民党党、政、军职务,父子兄弟组成一个庞大的集土匪、官僚、地主恶霸为一体的家族,私人拥有千余人枪。其家族-仅尊美村就有550多亩,还远伸到上岸、小湖、上輶、洋田、永吉、阳山等地。他们利用霸占和出租土地,以发放巨额0款和典租典田等形式进行剥削、敛财。年收租谷数千担,被盘剥掠夺的在千户以上。林青龙秘藏黄金200多两、白银10万元以上。林青龙残民害民,罪恶累累。民国6年,烧毁芹阳村民房42间。民国10年6月,洗劫屏山、内洋、兴里、美阳等村。民国9年和民国23年两次火烧赤水街,300多户遭殃,700多人无家可归。民国5年、民国7年、民国10年3次军阀火并,尊美村被烧民房283座。杀害人命累及300多家,其中琼溪乡被杀害212人,涉及81户,美湖地区全家遭杀者13户23人。林青龙以"私通十九路军"为由,一夜中杀害尊美村3户10多位农民,洋坑许慈经1户4人被杀、7人被贩卖、财物被抢光。林青龙为掠夺新阁村1户祖传的瓷公鸡,03000银元,最后又杀害其一家老小。林青龙在建"金书楼"暗室后,惨无人道地将30多名泥石匠活埋。琼溪村山后角落原有80户,为避林青龙惨杀,逃外3年后回村只剩30户。双翰村第9组,一夜中被林青龙抓去小孩30多人,下阁台被抓小孩53人,卓立崎被抓18人。

民国38年7月,国民党政权崩溃前夕,林青龙任"中国人民-救国军德(化)大(田)联防清剿指挥部指挥官"。7月底,国民党驻莆田的350师奉命成立以莆田、仙游、德化、永春、大田五县为防区的"22兵团第一保安地区司令部",青龙任副司令。10月接替刘子宽"东南人民-救国军闽中司令"职务,配合国民党军部署的"应变",收编11股土匪武装,由其子林荣春(国民党22兵团第一保安地区游击第二支队司令兼德、大县民众独立团团长)占据德化县城,自己坐镇尊美,派兵驻守德化、大田边境,派粮设税,征收田赋、拦途抢劫、破坏电讯桥梁。还在德化蕉溪、桂格,永春桂洋、苏坑、草安,大田洞口等地伏击杀害游击队员;在会龙桥、上岸水尾、尤溪仆溪和大田等地伏击杀害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攻打大田洋尾村政府,杀害乡村干部。1950年9月间在大田章垵大成墟杀害大田县大队二-士19人。一些农会干部、民兵、农民、军属也遭其杀害。

中国人民解放军主力部队和地方部队紧密配合围剿林青龙。林青龙潜身苏园村湖仔厝内,1951年1月9日病死。1951年4月30日,其残部全部被歼。

林姓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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