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泉(1888~1940年),原名回令,晋江金井石圳村人。8岁进本村私塾读书,12岁进厦门同文书院,13岁随父李昭以南渡菲律宾,在父辈经营的成美木业公司学商。14~18岁就读香港圣约瑟学院,学成返菲襄助父、叔经营成美公司,翌年,接掌公司全部业务。他筹集资金,购买地皮、机器,改手工业生产为机器生产。先后创办成美木材厂、黑人省木材公司、南甘马仁省木工机器厂、福泉公司(即李清泉父子公司)、菲律宾木材制造公司、马尼拉木材商行,建立了从木材采伐、加工、销售到出口一系列大企业,成为菲华巨富,被誉为“木材大王”。民国9年(1920年),与薛敏佬等人合作,创办菲律宾中兴银行。曾任马尼拉中华商会理事、副会长、会长。
民国14年,在菲律宾发起成立南洋闽侨救乡会,任会长;翌年3月,在厦门召开闽侨救乡会代表大会,致电敦促省政府“清除匪患,维护侨乡治安”。民国16~24年与其叔李昭北投资200万元银元,兴建厦门鹭江道填海筑堤工程,建造码头9座;又投资30多万银元,在中山路兴建11幢4层商业大厦。
民国26年抗战爆发后,他发起组织菲律宾华侨各界抗敌后援会,并出任主席,还带动菲律宾华侨先后筹集菲币1100多万比索支援祖国抗战。民国29年,病危时曾立下遗嘱,将10万美元遗产捐献祖国,作为抚养难童费用。由于这种爱国精神,当时被誉为“至死不忘祖国的人”。
民国29年9月24日,李清泉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病逝。遗体运回菲律宾举行葬礼时,菲律宾政府宣布下半旗致哀。菲律宾总统奎松亲致悼词,副总统、外交部长等菲律宾政要和中国驻菲总领事馆官员,以及菲律宾各省华侨团体的负责人都参加了葬礼。新四军将领叶挺、项英致电吊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