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放(1909—1985)
河南荥阳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后勤部副部长。1928年参加国民革命军第二方面军,任司药、军医。1931年参加宁都起义。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团后方医院医生、红三军团第四师十团卫生队队长、军团卫生部医务训练队队长,红一方面军兵部医院医务科科长、红军总卫生部材料科科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一五师卫生部医务主任、师卫生部副部长、山东军区卫生部副部长。解放战争时期,任鲁中军区卫生部部长、东北民主联军第四纵队卫生部部长、辽东军区卫生部第二部长,东北军区卫生部医政处处长、医务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东北军区卫生部副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后勤部卫生部部长、空军后勤部第一副部长兼卫生部部长。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