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纪芬(1921~1966) 凤翔县槐原村王家庄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曾任凤翔中学教师,凤翔师范学校代理校长,凤翔中学教导主任、副校长。194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10月~1966年8月任彬县中学副校长、校长。其间,兼任彬县师范学校副校长、校长。曾任中共彬县第二至第六届代表,第三至第六届人大代表。王在教学管理中,注意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素质培养,治校有方,管理得法。他严以律己,坚持带课,即是在患病期间,仍坚守工作岗位。他对教职工关怀备至,既热情鼓励,言传身教,又严格要求,量才使用。他对学生循循善诱,晓之以理,导之以行。他坚持组织教研教改活动,使学校的教学质量稳步上升。1959年高中应届毕业生89%考入大专院校,初中毕业生全部考入高中。1960年,学校被省委、省人委评为勤工俭学先进单位。1962年,学校被陕西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重点中学。王为彬县教育事业做出了较大贡献,在全县广大师生中享有崇高威望。1966年8月,王被错误揪斗,蒙冤自尽。终年4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