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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祖伦


[][公元1805年-1872年]

萧祖伦(1805~1872),泰宁县上青乡半岭人,生于清嘉庆十年(1805)。为县学生员,他秉性刚直,多谋略,遇不平事,敢于打抱不平,是道光十一年(1841)爆发的全县群众性抗钱粮加派斗争的最主要组织者和领导者。当时,是鸦片战争的第二年,英军正猛攻沿海一带,官府以此为藉口加紧催征军饷和钱粮,在连年荒歉之后,这年旧历四、五月青黄不接时,吏役、粮书、兵丁成群结队横行四乡,坐逼新旧钱粮。每两钱粮在乾隆末年只收一千四、五百文,每户一张粮串,只收工本费五、六文钱。这时,邻县按规定每两只收二千文、串票每户一张收五、六文钱,而泰宁每两竟征收至2460文,同时,给每户发几张串票(如:一户钱粮总额为一两二钱三厘,粮胥就把它分成三张:一两的一张,二钱的一张,三厘的又一张),每张串票索取工本费128文,竿钱128文,花户钱60文。总的是每两钱粮收至三千多文,上年旧钱粮未交的加倍征收,已交新钱粮的,就叫预交第二年的钱粮。催收人员至家,要供酒食,有的要供鸦片;不交,就坐定不走;迟交一天,按天递加利息,如被关押,放时还要“开锁钱”。和他们讲理,就诬以“撕串票”、“殴打粮局”、“聚众抗粮”等罪名,送官府究治。弄得不少人家倾家荡产或被关进黑牢严刑打死。在此情况下,各乡群众和乡绅都纷纷给府、县写状申诉,但都石沉大海。激于义愤,祖伦同黎呈祥于旧历五月二十一日带头率领北乡老百姓并联系其他各乡群众共二、三千人一起进县找知县讲理,要求惩治污吏、粮胥,并不得额外加派。萧祖伦在县衙对县官义正辞严地论争,连续九天,夜以继日地和官员交涉,晚上就通宵点燃蜡烛谈判。知县和千总吓得无以应付,急忙派人赶往邵武府请兵弹压。先抓走祖伦与呈祥,将两人关进囚笼,经邵武押送省城黑牢。群众闻讯,北乡又派出五百多人赶至邵武大埠岗准备截劫囚车,解救萧、黎两人,但萧洞明大势,懂得此举不妥,就不顾个人生死,毅然劝阻大家;“我们有理,还是回去继续和官府去斗,把责任推到我一个人身上,我们是会胜利的。”结果,黎呈祥被囚死在福州黑牢,萧祖伦原要论斩,以后改发配到肃州充军。但是在群众继续坚持斗争十多天后,惊动了省里的督抚大臣,他们怕引起民变的进一步发展,只好下令叫县处理了一批民愤极大的粮胥和污吏,同时由知县正式出布告宣布每两钱粮恢复到只收二千文,每户不管钱粮多少只发串票一张,收钱六文,并勒石及印发批文给各乡存执为凭。三十年后,萧祖伦大难未死,于同治九年(1870),获得生还家乡。三年后于同治十一年(1872),殁于半岭村故居,享年六十七岁。

萧姓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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