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时茂,字允丰,号得溪,同安县在坊里岭下人,住从顺里瑶江。年青时拜师习武,勤学不辍,常提数百斤青石狮一对,环走练武厅10圈锻炼臂力。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武科会元,殿试一甲第三名,是同安县唯一的武探花。历任二等侍卫行走、广西柳州游击、融怀参将、新大副将。
叶时茂居官廉洁奉公,军纪严明,行军所至,秋毫无犯,兵民悦服。曾说:“物非我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乾隆末年,致仕居家。时地方不靖,时茂率随从生擒贼首,晓以大义,群贼匍伏,愿改恶从善,沿海村民得享升平。时茂闲时好吟咏,著有《得溪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