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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翼云


[][公元1596年-1648年]

叶翼云(1596~1648年),字载九,又字敬甫,厦门人。明崇祯十三年(1640年)考中进士,被授为江苏吴江县令。上任后为杜绝-污吏,亲自掌管监狱大小事,清查案件,释放无辜百姓。某年,吴江县遇蝗灾,危害民生,他亲自治理蝗灾,不避劳苦,夜里下到田间督促百姓捕蝗,使蝗灾渐渐平息。蝗灾过后,又遇到旱灾,他心系民瘼,步行到龙祠求雨,又捐出俸禄,在县内各宽敞地设点施粥给灾民。此外,他还采取其他措施,稳定米价、开河造船、以工代赈等,使吴江灾情很快得到减轻。

崇祯十六年,东阳(今浙江金华一带)诸生多于丧乱中起事,号“白头兵”,苕、禾两郡为之震动。他考虑到戍守官兵的力量单薄,于是在城内特选精壮之人,命令他们每日刻苦操练,又下令加固城防,拓宽城周空地以便驰马。为戍守城池,他日夜奔忙,白天在郊外练兵,晚上巡视军营,从不间断,吴江军势为之大振。

在吴江任内,他奖拔才俊,培植士人,政声良好,名望颇高,因此,他离任时,吴江百姓恳留不放,巡抚祈彪佳将他的政绩表奏朝廷。他任期届满要进京听候调用,却又遭到文选司吴昌时之党羽的阻挠,他不得进京,又得不到改官的诏令,无奈留住承天寺。吴江县民听说他仕途受挫的原因是所谓催缴钱粮“不及格”之后,异口同声地说:“怎忍心因我们而连累恩公?”他们纷纷交款,10天不到便集得2.75万两银子,超过缴纳朝廷赋税所需数目。余款用来修建承天寺,并为他建生祠,以感谢他的功德。朝中大臣闻知,均叹服不已。

此后,他被起用到礼部精膳司任职,以后又升为吏部清吏司郎中。不久,以侍奉双亲为由,辞官返乡。清顺治二年(1645年),唐王在福州建立隆武政权后,擢升他为稽勋司员外郎,令其督察家乡同安各要务。隆武亡故,改依郑成功。南明永历二年(顺治五年、1648年),清军攻打同安时,与其弟叶翼俊为保卫城池而捐躯,家人亦皆同时殉难。

叶姓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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