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承嘉小溪镇人,民国20年5月生。1954年至1965年为国家排球运动员,参加历年全国甲级排球赛,多次参加国际排球赛。1975年在北京参加第三届全国运动会。1978年被国家体委批准为国家级排球裁判员。1985年获国家体委授予新中国体育开拓者荣誉奖。1987年在广州参加第六届全国运动会,任女排竞赛处副处长兼副总裁判长,被评为该会精神文明裁判员和先进工作者。同年任广东省和广州市排协副主席、裁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