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武渊(1922~1983年),云霄溪美街人。少时家贫,读小学至三年级辍学,帮父亲在街头炸油条维持生计。年纪稍长,当熟鱼虾挑贩。民国26年(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市场上外来卷烟减少,张自制前进牌香烟,每日卖完鱼后,把香烟送到各店户销售。民国28年,与吴守仁、黄加荣合伙开设张合成烟茶店。民国29年,与吴、黄拆股自办张合成烟庄,从平和采购白堠烟丝和烟叶,制成卷烟和烟丝销往漳浦、诏安,又与古董商沈来达搭伙,到外地做紫金山牌香烟购销生意,颇有得利。民国30年,抗日战事紧张,水陆禁运,外来卷烟断绝,张将烟庄改为卷烟厂。是年城关共出现7家卷烟厂,由于张研制香料配方,质量居7家烟厂首位,产品畅销闽南和广东潮汕等地。
民国34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外地卷烟不断涌进。张合成、华美两家卷烟厂为提高市场竞争力,到上海、温州购买小型卷烟机,改为机器生产。翌年,另4家烟厂也先后购进机器。为保证产品质量,张派人四出到南雄、信丰、昆明、贵定、许昌等地选购烟叶,还通过汕头市华昌行经理卢一鸣(永定人)从云贵地区引进0.5公斤烤烟种子进行试种(后因没有烤房设备和缺乏栽培技术未获成功)。民国36年,为扩大生产规模和提高产品质量,张再次派方致成到上海华通、新中国机器厂购回2台套仿美国标准式卷烟机和电力设备,并高薪从上海聘请王、金两名机师,还在厂内附设印刷部,自印烟标,成为云霄卷烟业设备能力较强的厂家。当时张合成卷烟厂有工人200多名,日产卷烟50多万支,高档烟“麒麟”、“新炮台”、“黄锡包”和中档烟“骆驼”等牌号,畅销福建、广东等地。
1950年,张被推选为县工商界联合会筹委会委员,时全县开展抗美援朝“捐买飞机大炮”运动,他率先捐献1亿元(折新人民币1万元),又捐稻谷100担支持创办私立元甫小学。是年初,县政府为了发展烤烟生产,张便通过该厂财副黄有典在扬州农学院任教的兄弟黄有基,从山东青州引进美国“401”和“佛光”烤烟种子6公斤到云霄试种。他从厂内拨出资金和人员,到各乡宣传发动,免费向农民提供种苗和肥料,亲自到溪口村搞试点。1951年春,获得试种、烤焙成功,成品送青州化验,认定品质优良,为闽南发展烤烟种植做出贡献。
1951年3月,武渊与华美卷烟厂经理方龙珠共同向税务局税政股长陈钟荣行贿银元400元案发,陈判死刑,张判徒刑4年。
1955年,张刑满释放,购置设备在家中生产煤油灯头,产品畅销厦门、漳州和广东潮汕等地。1956年,在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与妻子一同归入城关五金白铁生产合作社为社员。1957年张被划为 分子,受监督劳动。1959年被清洗,遣送到上坑、和平农场等地管制劳动。1962年回家,购置小船,由广东南澳朋友赠送鱼网捕鱼维持生计,不久翻船遇险停捕。1962年春,在住家庭院建烤房为农民代烤烟叶,并自制设备替人切烟丝赚加工费,10月以“开设地下工厂”罪名被捕,判刑5年并罚款600元。1964年10月,因病保外就医。1969年后,以其独到的技术下乡为农民建造和维修烤烟房。
1978年,张被安置到云霄卷烟厂负责卷烟配方和工艺管理。1979年4月,落实政策摘掉 分子“帽子”恢复名誉。1980年被任命为云霄卷烟厂副厂长,增补为政协云霄县委员会委员、常委,当选为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2年患癌病后,积极配合厂办公室主任陈正才整理《云霄烤烟生产发展史略》,刊登于政协《云霄文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