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奇方,长汀城关人,民国五年(1916)五月出生地主家庭,十七年(1928)进福建省立第七中学(今长汀一中),积极参加反帝-。次年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后因参加“打倒何雨农”校长-被学校除名。十九年(1930)夏,前往北平入五卅中学。次年三月,由共青-往天津开展工作,六月一日被捕,先后在天津 局北平警备司令部拘留近半年,因查无证据而释放。
民国二十六年(1937),抗日战争爆发后,奇方返汀。二十八年(1939)三、四月间,经包浩、蔡清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与包浩、陈松生等发起组织群众文艺团体“草原社”,在《中南日报》开辟《草原》副刊,进行抗日救亡宣传活动。同年七月,奇方经长汀党组织同意,只身前往苏北,历尽艰辛,到新四军担任,教育干事。三十四年(1945)九月至1948年三月,在山东军区和华东野战军工作,随后到华东局社会部工作。
1949年8月,随军南下福建,历任省公安干校副校长,省委宣传部理论教育处处长,省哲学研究所副所长,省委党校副书记等职。
奇方为人正直,从不争权谋利,谦虚谨慎,平易近人,深受群众尊敬。他学识渊博、有浓厚的文学修养和坚实的马列主义理论基础。曾参与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主持马克思《资本论》讲座。
1966年夏,“文革”一开始,奇方被隔离审查,但他泰然自若,仍孜孜不倦学习。不久,掀起游斗之风,他被诬为“修正主义分子”在校园里戴高帽游园批斗,为时两个多月,身心受到严重打击。同年8月31日晚,奇方被破孩致死,终年51岁。
1979年5月,中共福建省委党校为郑奇方平反昭雪,恢复名誉。